关于转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等六个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要求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时间:2019年07月09日
各有关单位:
现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等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9〕20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一、具体申报方式
1. 网上填报。请各申报人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预申报书格式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栏下载。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19年7月10日8:00至7月26日16:00。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申报项目,由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
2. 组织推荐。请各申报人于2019年7月30日16时前,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纸质,一式2份)、推荐项目清单(纸质,一式2份)报送科技处,同时提交电子材料。
3. 材料报送和业务咨询。请各申报人于2019年7月30日16时前,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预申报书(纸质,一式2份),报送科技处,同时提交电子材料。
联系人:林老师,88651738、86622207@163.com。
附件:
1.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等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9〕205号)
2. 声明
3. 汇总表
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
2019年7月9日
相关附件: | |
项目申报声明及学院证明.docx | |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等六个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