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科学技术处网站!

明德·励志·博学·笃行

banner-04.jpg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通知

关于申报2019年度学科带头人和博士研究生科研启动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时间:2019年07月23日


各单位、各部门:

为落实学校引进博士研究生的优惠政策,启动引进人才的研究工作,现将2019年度博士研究生科研启动项目(第一批)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对象:

1、经过我校党委会讨论,确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照我校人才优惠政策执行,具体名单见附件1

2、我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均以科研项目申报方式进行拨付和使用。

    二、项目申报要求

    在学科(专业)领域开展的前期探索性研究项目,一般包括:

    1、跟踪学科前沿,学术思想新颖,学术意义较大的基础研究项目;

    2、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具有一定意义,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应用研究项目;

    3、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方法科学,技术路线可行,研究有明确的创新之处,具有一定创新性和探索性的研究项目;

4、申请者应围绕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紧扣学术前沿,紧密围绕国家、省“十三五”产业发展重点、地方产业需求、学校转型后学科调整的方向开展研究,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参照历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选题指南自行拟定研究题目。

5、申请者应根据研究,组成具有一定学科优势的研究队伍开展项目研究。

6、项目不能与本人博士论文完全重复,可在原有研究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或引申

三、项目管理要求

1、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研究起止日期为20199月至20229月。启动经费分三年拨付,第一年拨付经费总数的30%:第三年拨付经费总数的40%:第三年拨付经费总数的30%。资助期满,项目负责人应以书面形式向科技处提交结题报告和经费决算明细。

2、科技处每年将对项目进行检查,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开展满一年时向科技处提交中期检查报告,中期检查结果将作为继续使用科研经费及申报其它科研课题的重要依据。不按时提交中期检查报告或结题报告且无正当理由的,将撤销项目并停止科研经费的使用,未拨付的研究经费将不再拨付,已拨付的经费如有结余,将按照有关规定收回,同时对已开支的经费进行检查,追回不当使用资金。

3、项目成果须标注“本成果为2019年度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科研启动资助项目”,无标注的成果不列入结题成果。

4、对于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者、或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执行项目研究的,学校有权终止、暂缓、或追回划拨资助经费。

5、项目将按资助的经费制订相应考核任务并签订任务合同,采取不同的验收标准:

1)获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每年必须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2)获得自然科学类项目资助成果要求:

序号

研究成果

正高

副高

讲师

1

项目

主持申报获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或获得1项到帐经费60万元的横向课题

主持申报获1项部级或1项省级重点项目以上的科研项目;或获得1项到帐经费30万元的横向课题

主持申报获1项省级专项科研项目或2项省级自然基金项目;或获得1项到帐经费15万元的横向课题

2

论文

以第一单位、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不少于6篇,其中被SCI收录不少于3篇或被EI全文收录不少于4

以第一单位、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不少于4篇,其中被SCI收录不少于2篇或被EI全文收录不少于3

以第一单位、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其中被SCI收录不少于1篇或被EI全文收录不少于2

3

著作

出版20万字本学科领域、且经同行专家评审认定的专著(如系合著,本人撰写不少于20万字)

出版15万字本学科领域、且经同行专家评审认定的专著(如系合著,本人撰写不少于15万字)

出版10万字本学科领域、且经同行专家评审认定的专著(如系合著,本人撰写不少于10万字)

4

专利

3项发明专利或6项实用新型专利

2项发明专利或4项实用新型专利

1项发明专利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

5

奖励

获得省部级或以上科研奖励(获一等奖的,我校单位列前三名,个人列前三名;获二等奖的,我校单位列前二名,个人列前二名;获三等奖的,我校单位列第一名,个人列第一名;)

6

说明

1:论文或专利二者之间可相互代替:其中1SCI 等同于1项发明专利或等同于2项实用新型专利。

2:任意完成符合要求的1-5类中的2类成果即可认定完成研究任务。

3)获得人文社科类项目资助成果要求:

 

序号

研究成果

正高

副高

讲师

1

项目

主持申报获1项国家级项目;或获得1项到帐经费15万元的横向课题

主持申报获1项部级以上的科研项目;或获得1项到帐经费10万元的横向课题

主持申报获1项省级重点以上科研项目或2项省级社科项目;或获得1项到帐经费5万元的横向课题

2

论文

以第一单位、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不少于4篇,其中1篇被SSCI收录或被AHCI收录及2篇中文核心期刊;

2CSSCI2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以第一单位、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1篇被SSCI收录或被AHCI收录及1篇中文核心期刊;

1CSSCI2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以第一单位、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其中1篇被SSCI收录或被AHCI收录;

1CSSCI1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3

著作

出版25万字本学科领域、且经同行专家评审认定的专著(如系合著,本人撰写不少于25万字)

出版20万字本学科领域、且经同行专家评审认定的专著(如系合著,本人撰写不少于20万字)

出版15万字本学科领域、且经同行专家评审认定的专著(如系合著,本人撰写不少于15万字)

4

奖励

获得省部级或以上科研奖励(获一等奖的,我校单位列前三名,个人列前三名;获二等奖的,我校单位列前二名,个人列前二名;获三等奖的,我校单位列第一名,个人列第一名);或研究、咨询报告获得省领导指示或省级政府采用(须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5

说明

任意完成符合要求的1-4类中的2类成果即可认定完成研究任务。

 

四、项目申报方法

1)申请人请根据所属学科下载填写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学科带头人和博士研究生科研启动经费项目评审书(附件23)A4双面打印,一式一份。

2)《海南热带海洋学院项目研究任务书》(附件4)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填写好后送所在二级学院及校人事处盖章做意见后,由所在学院统一报送至科技处。

3)受理时间集中在2019912日,逾期不受理,申报书、任务书、汇总表电子版由学院统一发送至科技处邮箱。

 (4)电子版命名要求为姓名+申报书,姓名+任务书。

 

    联系电话:88651738;  E-mail86622207@163.com

 

附件

1、海南热带海洋学院2019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科研启动经费(第一批)一览表

2、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学科带头人和博士研究生科研启动经费项目申请书(自然科学类)

3、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学科带头人和博士研究生科研启动经费项目申请书(人文社科类)

4、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科学研究任务书

5、海南热带海洋学院2019度学科带头人和博士研究生科研启动经费申请汇总表

                                                                                         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

                                                                                              2019723

 


相关附件:
2019博士科研启动申报材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