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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第一批海南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时间:2020年06月23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和科技工作计划安排,按省重大科技计划组织管理相关要求,现将《2020年第一批海南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发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详见《2020年第一批海南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二、在线申报

登陆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http://218.77.186.200)网上申报。申报流程如下:

(一)注册账号。已在管理系统注册的单位或人员可以直接使用原账号登陆,不需要重新注册。首次注册人员请直接在系统中选择“项目申报人”进行注册即可。

(二)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人登录系统后按支持方向(热带农业与种业创新、社会发展、高新技术、海洋科技)在线填写申报材料《海南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在附件栏上传相关材料,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本单位管理员进行审核。

(三)在线审核。申报单位管理员审核申报材料,确认无误后,在管理系统内提交。

三、注意事项

(一)本年度试行无纸化申报,申报人填写申报书前,应仔细阅读有关填写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务必完整、准确、真实;如因工作需要提交纸质材料,由科技厅另行通知。

(二)项目联系人请填写项目申请人本人或项目组成员。

(三)项目实施期:三年。

(四)根据《海南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琼财教〔2018116号)第十一条(九),其他支出: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除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等支出范围之外的其他相关支出。其他支出应在申请预算时详细说明,如项目审计费用等。

第十三条,间接费用试行总额控制,按照不超过项目(课题)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20%比例核定。具体比例如下:

1. 500万元及以下部分为20%

2.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15%

3. 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为13%

第十四条,非研发类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如科技师范、平台类建设等项目)不予提取绩效支出。

(五)根据《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试行)》(热海大办〔201976号)第六条,自然科学类项目绩效支出按不超过间接费用总额的75%核算,间接经费与绩效支出的差额为管理费。绩效计算公式如下:MAX[绩效]=间接经费*75%

(六)申报人在管理系统中填写申请书并扫描上传加盖公章的申报书封面页、审核意见页和项目申报单位出具材料真实性申明文件及相关材料。材料真实性申明见附件2,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成员签名确认后,加盖学院和学校公章再扫描上传。所有扫描上传的材料背景不留白,内容需清晰可辨,且不可有“样本”“草稿”等水印字样。

(七)因集中申报阶段正值暑假期间,加盖学校公章的材料需申报人自行前往校办盖章,印章使用审批表见附件3

(八)涉密项目按相关程序申报。

(九)申报人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时间要求

(一)网上申报初稿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821日,我处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修改后终稿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826日,届时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请各单位提前做好项目申报工作,避免集中造成拥堵。

五、获得立项的项目将在省科技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未立项的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六、申报咨询电话

集中申报期间如有疑问,请于工作时间咨询。

校科技处:林老师,8865173886622207@163.com

申报指南各支持方向业务性问题咨询:

热带农业与种业创新:65333021

社会发展(生命与健康、生态环保):65358726

高新技术:65323068

海洋科技:65372236

申报系统技术咨询:6538901565347994

附件:1. 2020年第一批海南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 申报材料真实性申明

3. 科研专用印章使用审批表

4. 海南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琼财教〔2018116号)

5. 关于调整《海南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通知(琼科〔202094号)

 

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

2020623


相关附件:
附件1-3:关于2020年第一批海南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材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