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三亚市科技类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时间:2020年10月19日
各有关单位:
2017年立项且延期及2018年立项的三亚市科技类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合同已到期(清单见附件1)。根据《海南省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海南省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处将对上述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模板。2020年实施期满(含延期)的项目,各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验收材料(模板见附件2),包括验收申请表、验收总结报告、项目立项批文、任务书或合同书、财务决算表、项目经费支出的主要票据和凭证及成果附件等材料;如项目实施期间做过延期申请的,除上述材料外仍需包括项目经费调剂申请表、延期申请函及复函等材料。
注:配套项目只需提供所依托国家(省)项目的结题证明材料及配套项目的财务决算表即可,财务决算表需有项目负责人、财务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财务处公章,结题证明材料及配套项目各交一式两份。
二、装订。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按顺序将材料左侧装订成册,一式三份。采用羊皮纸(皮胶纸)封皮进行胶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三、延期。在研(未到期)的项目根据需要可申请项目延期(模板见附件3),实施期可以延期一次,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四、报送。请于2020年10月31日前,将完整的验收申请材料的PDF版以“姓名+市级科技项目验收”命名发送至我处邮箱,待我处审核无误后方可打印报送至我处410办公室。验收时间另行通知,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项目验收工作。
五、其他。对历年逾期未验收且未提交验收申请的项目,请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要求,尽快做好验收准备。对项目逾期超过1年且经催促仍拒不申请验收结题的,将参照《海南省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海南省财政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规定,对项目执行强制终止结题,同时登记不良信用记录。
联系人:林老师,88651738、86622207@163.com。
附件:
1. 2020年实施期满(含延期)三亚市科技类项目清单
2. 三亚市科技项目验收材料
3. 三亚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科学研究项目变更登记表
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
2020年10月19日
相关附件: | |
1. 2020年实施期满(含延期)三亚市科技类项目清单.xlsx | |
2. 三亚市科技项目验收材料.zip | |
3. 三亚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科学研究项目变更登记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