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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海南省财政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准备工作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时间:2020年10月28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财政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为做好海南省财政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省科技项目”)跟踪管理工作,相关项目负责人需提前做好验收准备工作(清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范围

2021年集中验收的项目为202012月实施期满(含延期)的省科技项目。2020年起,省科技项目验收实行线上无纸化填报和提交。2021年到期的省科技应验收项目,一律通过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218.77.186.200/egrantweb/)进行填报提交。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一)填报人填写前,应仔细阅读有关填写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务必完整、准确、真实;如因工作需要提交纸质材料,由科技厅另行通知。

(二)登录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

(三)科技报告(进展报告/最终报告)填写最终科技报告(省自科项目需填写进展报告及最终报告)提交。

(四)验收申请书填写验收申请书附件栏上传相关材料提交。

二、延期注意事项

(一)需延期验收的省科技项目,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期满前3个月内可以提出一次延期申请,因此202012月到期的省科技项目,负责人需在202012月前提出延期申请。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登录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填写变更单并提交打印纸质件并签字纸质件202012月前提交至我处。

(二)逾期未提交验收材料的省科技项目,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不通过验收处理。

(三)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项目验收工作,做好本单位到期未验收项目的清理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时提交项目验收申请材料。

三、其他要求

对历年逾期未验收且未提交验收申请的省科技项目,请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要求,尽快做好验收准备。对项目逾期超过1年且经催促仍拒不申请验收结题的,将参照《海南省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海南省财政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规定,对项目执行强制终止结题,同时登记不良信用记录。

联系人:林老师,8865173886622207@163.com

附件:2021年实施期满(含延期)海南省财政科技计划项目清单

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

20201028


相关附件:
附件:2021年实施期满(含延期)海南省财政科技计划项目清单目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