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请研提“十四五”时期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大需求的函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商请研提“十四五”时期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大需求的函》,现请各单位结合本部门、本行业特色,研提“十四五”时期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大需求,为《“十四五”国家国际科技创新合作专项规划(2021-2025 年)》编制和“十四五”时期国际科技创新重大任务安排提供参考,同时,也为《海南省“十四五”开放创新专项规划》编制和“十四五”时期海南省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大任务安排提供支撑。具体内容包括:
一、重点合作领域、重要合作方向、主要合作国别(机构)、国际组织;
二、需要支持开展的重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任务)和支持建设的重要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平台(除项目和平台外,如果有需要支持组织发起和参与的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需要支持建设的国际科技创新园、离岸创新创业示范区(基地)和海外创新中心等,也可填在此项,填表时每项不超过300 字);
三、需要共同推进的重要改革举措或重要政策文件(填表时每项不超过150 字);
四、其他重要国际科技创新合作任务安排(如需要支持开展的国际大型科技品牌活动、需要支持发起和落地的重要国际科技组织等,填表时每项不超过300 字)请各单位于2020 年11 月25日(周四)内将填写完成的表格,并将表格电子版以“学院+国际科技合作需求”命名,发送至我处邮箱。如涉及敏感内容,建议通过U盘报送。
联系人:田老师,88651738、86622207@163.com。
附件:“十四五”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大需求信息表
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
2020 年11 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