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验收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时间:2021年01月18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琼科规〔2020〕10号)《海南省财政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实施细则》(琼科〔2018〕58号)相关规定,为做好省科技计划项目跟踪管理工作,决定对已到期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行集中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范围
本次集中验收的项目包括执行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见附件1),已批准延期的项目(见附件2)以省科技厅批复延期后的日期为准。
二、验收材料要求
(一)填报科技报告。登录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 http://218.77.186.200)→科技报告→填写最终科技报告→提交至本单位管理员→项目承担单位审核并提交。
(二)在线填报验收材料。项目负责人登录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218.77.186.200),按照提示要求在线填写验收材料《海南省财政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书》,在附件栏上传相关材料,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本单位管理员进行审核。具体流程如下:
登录系统→项目管理→项目验收→填写验收申请→进入填写→提交至本单位管理员→项目承担单位审核并提交。
三、网上填报提交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3月15日。提交时间以系统时间为准,逾期不受理。
四、注意事项
(一)填报人填写前,应仔细阅读有关填写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务必完整、准确、真实。
(二)填报人在管理系统中填写提交验收材料时注意:
1. 扫描上传加盖公章的单位承诺书(见附件3);
2. 扫描上传加盖学校公章的项目验收申请表;
3. 扫描上传加盖学校财务章的项目(课题)经费支出决算表(以下简称“决算表”),决算表由项目负责人编制完成后,携决算表纸质件及项目经费卡原件前往财务处,经财务处相关老师审核无误后方可用印;
4. 扫描上传签字盖章的项目任务书;
5. 上传已呈交且审核通过的科技报告;
6. 其他需上传的附件;
7. 加盖公章的单位承诺书、项目验收申请表等纸质件材料,需于3月11日前送至我处410处统一申请用印,逾期未提交则由项目负责人自行填写“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用印申请单”(见附件4)申请用印。
(三)逾期未提交验收材料的项目,根据《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琼科规〔2020〕10号)的有关规定,按“不通过验收”处理。
(四)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项目验收工作,做好本单位到期未验收项目的清理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时线上提交项目验收材料到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再由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审核提交至省科技厅。
(五)具体验收时间根据工作进度另行统筹安排。
五、咨询电话
校科技处咨询电话:88651738;
省科技厅重大处咨询电话:65343316、65329135;
系统技术服务人员电话:65389015。
附件:1. 2020年12月实施期满(含延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清单
2. 2021年1月已批准延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清单
3. 项目单位承诺书
4.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用印申请单
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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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4:关于做好2021年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验收的通知.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