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自然科学类校级人才科研启动项目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时间:2024年12月30日
为加强校级人才科研启动项目管理,促进科研项目健康有序开展和高质量完成,根据《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人才科研启动项目管理办法》(热海大办〔2024〕5号)等文件要求,现对2024年校级人才科研启动项目开展年度检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4年在研校级人才科研启动项目,具体清单详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项目研究进展情况、研究经费的使用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下一阶段研究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法、能否按时完成研究计划、推迟或终止研究工作的原因等。
二、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报送材料
1.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科研项目年度检查报告书
2.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科研项目年度检查汇总表
3.2024年度校级人才科研启动项目经费卡复印件
(二)报送要求
1.年度检查报告是科研项目后续经费拨付的重要依据,请各科研项目负责人按要求认真填报。根据《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人才科研启动项目管理办法》(热海大办〔2024〕5号)要求,未按时提交年度检查报告以及自立项第二年起没有实际科研成果的将暂停拨付经费。
2.电子版材料于2025年1月10日前发送到科学技术处邮箱,邮件主题命名为“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检查报告+二级学院名称”;纸质版材料要求各二级学院根据项目研究计划和阶段开展的工作做出检查意见,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于2025年2月20日前统一报送到行政楼410办公室。
(三)延期
因政策性或客观因素导致项目无法按期完成的,项目负责人应于项目执行期届满1个月前向科学技术处提出延期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延期原则上不得超过1年。
联 系 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88651738
电子邮箱:rhdkjc@hntou.edu.cn
附件:1.科研项目年度检查报告书
2.科研项目年度检查汇总表
3.在研项目清单
4.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人才科研启动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热海大办〔2024〕5号)
科学技术处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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