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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23年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立项项目任务书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时间:2023年03月02日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2023年省基金任务书填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负责人登录校内科研系统(http://210.37.144.62/business/login.jsp)新增项目信息,并将《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3年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的通知(含附件)》(附件1)作为附件上传;同时登录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s://k.histi.com.cn/egrantweb/)填写任务书,任务书起止时间必须与立项清单中的起止时间完全一致(详见附件1或3)。科技厅系统与海易办系统关联如已注册海易办可以扫码登陆申报人从申报用户登陆需要从一体化平台登陆之前未注册需先注册

2.研究内容原则上与申报书一致,不得更改考核指标参数,项目组成员及排名在此次填报任务书过程不得更改。请于2023315日前在线提交任务书,任务书签署盖章页由项目负责人进入系统下载、打印、签名后到学校科技处410办理用印手续,再扫描成PDF上传到系统,若有合作单位,合作单位也需要签字盖章。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送任务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立项项目。

3.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等请标注“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英文标注为supported by Hainan Provincial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China)字样及项目批准号。未按规定标注的研究成果,验收时不予认可。

4.项目执行到期后,项目负责人应当在项目实施期限届满后3个月内,在线提交验收材料报省科技厅。无特殊原因到期未申请验收的项目,按“不通过验收”处理。我校今后不受理项目延期申请,到期必须提交验收材料,请项目组立即启动项目,对照考核指标,加快项目和经费的实施。

联系人:尚希

电话:88651738

附件:1.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3年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的通知(含附件)-(立项批复文件请下载留存)

2.2023年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立项项目表-海南热带海洋学院

3.《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专项和经费管理办法》(琼科规〔2021〕12号)

 

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

2023年3月2


相关附件:
附件1-3:关于填报2023年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立项项目任务书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