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海南热带海洋学院2019年第8次校长办公会(2019年纪要第八期)审议通过的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项目——中国-东盟海洋人文合作与交流平台实施方案和相关意见,以及学校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项目领导小组会议对学校配套资金开展相关课题研究的工作安排,学校开始东盟有关课题研究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贯彻国家提出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精神, 落实我校获批的“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项目”,开展对东盟国家国情以及与我国的交流交往研究,以增强对南海周边国家了解和认识,并服务“南海文化信息数据库”建设。
二、 选题方向及资助金额
学校决定资助对东盟国家国情以及与我国的交流交往开展的研究, 本研究专项共发布8个重点选题方向。申请人可根据选题方向,进一步聚焦关键问题,设计具体申报题目。
1、 东盟十国经济制度与产业发展趋势研究
2、 中国-东盟十国人口迁徙、人员交往与人文交流史研究
3、 中国-东盟十国经济合作及“一带一路”的机遇与挑战研究
4、 东盟十国华侨华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研究
5、 “一带一路”建设与侨乡社会新发展研究
6、 马来西亚华侨华人与中国-马来西亚关系研究
7、 当代中华文化在马来西亚的影响研究
8、 中国经济制度与产业发展趋势研究
三、 申报条件
1. 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科研管理办法等有关管理规定;能够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学风优良;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硕士学位。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申请人为实际课题负责人。
2. 申报课题须按照申请信息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
四、成果要求
本专项优先支持在相关领域有研究基础、与相关实际工作部门有合作基础的课题负责人和研究团队进行申报,完成时间为1年,结项时提交有分量、有深度、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报告,或高质量学术论文、理论文章、专著等。资助强度每项为3万元。
各项目都要求于2021年12月31日前结题。项目成果内容应与项目研究内容相符。项目成果均为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所有。研究报告,或发表的论文、著作等成果,均须标注“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东盟有关课题研究项目(项目编号:2020DMXXX)”,或“Supported by ASEAN Research Foundation of Hainan Tropical Ocean University (No.2020DMXXX)”。否则,不作为本项目的研究成果。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从2020年4月29日起至2020年5月8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 申报办法
本专项实行网上申报和评审,不需要提供纸质材料。具体安排如下:
东盟有关课题研究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8日,请需要申报该课题的申请人于2020年5月8日通过学校内网登陆学校科研系统,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申请人应按照《东盟有关课题研究项目申报书》提前准备好申报信息,及时上网填写,逾期不予受理。
学校科研系统:http://210.37.144.62/business/login.do?actionType=loginoff
联系方式: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 88651738 86622207@163.com 黎老师
附件:东盟有关课题研究项目申报书
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