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科学技术处网站!

明德·励志·博学·笃行

banner-04.jpg

当前位置:首页>科研动态

2019年度省重点实验室考核结果暨2020年科技创新发展计划(省重点实验室)运行补助经费安排表

作者:科研处 时间:2020年07月03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琼科〔201821号)等有关规定,2019年省重点实验室考核与新设立省级重点实验室已完成专家评审、科技厅官网公示、省科技厅审定、省财政厅经费审核等程序。根据考核结果及省级重点实验室新设立情况,2020年科技创新发展计划专项省重点实验室建设方向安排经费1430万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省重点实验室考核结果

海南省南药资源保护与开发重点实验室10个重点实验室考核结果为优秀海南省香蕉遗传改良重点实验室37个重点实验室考核结果为良好海南省热带园艺产品采后生理与保鲜重点实验室考核结果为不及格(见附件1)。

根据《海南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琼科〔201821号)第二十七条规定,根据2019年度省重点实验室考核结果,对考核结果为优秀85分(含)以上)的10个省重点实验室安排运行补助经费,每个各50万元;对考核结果为良好80(含)-85分)的14个省重点实验室安排运行补助经费,每个各30万元;对考核结果为良好70(含)-80分)的16个省重点实验室安排运行补助经费,每个各20万元;对考核结果为良好60(含)-70分)的7个省重点实验室安排运行补助经费,每个各10万元。

二、新批准设立的省级重点实验室

根据《海南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琼科〔201821号)第十一条规定,对2019-2020年期间新批准设立的海南省热带园艺作物品质调控重点实验室6个省重点实验室安排一次性补助经费(不含批准筹建),每个20万元。

三、专项经费使用要求

一、依托单位要严格落实《海南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琼科〔201821号)要求,重视和支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工作,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平台建设和运行过程中涉及的基本建设、环保等方面的事项,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海南省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琼财教〔2018117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海南省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琼办发〔201716号)(见附件2)、《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08531号)及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执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

科技厅联系人:邓文彬、宁波

电话:6532944965395098

附件:1. 2019年度省重点实验室考核结果暨2020年科技创新发展计划(省重点实验室)运行补助经费安排表

2. 关于进一步完善海南省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琼办发〔201716号)

 

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

202073


相关附件:
1. 2019年度省重点实验室考核结果暨2020年省创新能力建设 计划(省重点实验室)运行补助经费安排表.xls
2. 关于进一步完善海南省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琼办发〔2017〕1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