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事项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时间:2019年12月30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科学基金深化改革的各项任务,做好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管理工作,现将2020年度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节点安排
2020年1月6日前,申报人申请开户,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学校科技处申请开户;1月15日至2月16日期间,申报人系统填报;2月17日至2月23日期间,各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从学术水平方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出示同意申报意见;2月24日至3月1日期间,科技处根据各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推荐,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退回问题材料进行修改;3月2日至3月6日期间,科技处确定本年度申报材料,列出项目清单,申请发函并报送申报材料。工作要求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初审结果公布。
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于2020年4月29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四、其他应注意事项
(一)2020年部分项目申请要求有较大变化,请申请人和依托单位认真阅读《指南》和相关通知通告,及时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二)《指南》拟于2020年1月初发行,并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三)申请书要求双面打印并装订。
五、咨询与联系方式
(一)各类事项及各部门咨询电话(见附件3)。
(二)科技处联系方式:
林老师,88651738、86622207@163.com。
附件1 项目申请接收注意事项
附件2 项目申请人注意事项
附件3 各类事项及各部门咨询电话
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
2019年12月30日
相关附件: | |
附件: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事项的通知.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