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材料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时间:2021年01月06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科学基金深化改革的各项任务,做好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管理工作,现将2020年资助期满项目结题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时间节点
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于2021年2月28日前,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项目结题材料);并统一报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一式两份)到科技处410室,结题/成果报告等纸质材料建议双面打印并装订。
二、工作要求
我处将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管理办法等要求,通过信息系统对项目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对未按规定提交项目结题材料的,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进行处理。
联系人:林老师,88651738、86622207@163.com。
附件:1. 结题项目清单
2. 结题项目申请人注意事项
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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