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印发《海南省省级财政科技项目遴选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琼科规〔2025〕9号,2025年7月29日)
作者:科研处 时间:2025年08月02日
为强化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点产业升级、民生科技创新的支撑,完善省级财政科技项目遴选方式,结合我省科技工作实际,海南省科学技术厅研究制定了《海南省省级财政科技项目遴选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本办法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原《海南省应急科技攻关项目管理办法》(琼科规〔2020〕2号)《海南省横向科研项目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琼科规〔2021〕14号)《海南省科研专项联合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琼科规〔2021〕15号)《海南省重点研发专项项目定向征集暂行办法》(琼科规〔2022〕5号)《海南省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制管理暂行办法》(琼科规〔2023〕1号)《海南省科技专项“滚动支持”管理暂行办法》(琼科规〔2024〕6号)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在本办法生效前已启动但未完成的项目,按照项目启动时的相关规定执行,如有必要可参照本办法进行调整优化。
附件:(超链接)琼科规〔2025〕9号 海南省省级财政科技项目遴选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科学技术处
2025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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