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重新印发《海南省“陆海空”科技专项和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科规〔2025〕12号,2025年8月25日)
作者:科研处 时间:2025年08月31日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海南省“陆海空”科技专项和经费使用,完善项目管理机制,提高经费使用效率,确保海南省“陆海空”科技专项政策的延续性,现重新印发《海南省“陆海空”科技专项和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请遵照执行。本办法自2025年9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原《海南省“陆海空”科技专项和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琼科规〔2022〕4号)同时废止。
附件:(超链接)琼科规〔2025〕12号 海南省“陆海空”科技专项和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科学技术处
2025年8月31日
相关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