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自然科学基金等计划项目验收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时间:2019年02月25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海南省财政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为做好省科技计划项目跟踪管理工作,决定对已到期的省自然科学基金等科技计划项目进行集中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范围
本次集中验收的项目包括省自然科学基金、省应用技术研发与示范推广专项,且执行截止期为2018年12月31日以前的项目。已批准延期的项目以省科技厅批复延期后的日期为准。
二、验收材料要求
(一)填报科技报告
登录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p.hist.gov.cn/)→科技报告→填写最终科技报告→提交。
(二)提交纸质验收材料
1.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验收材料模版详见附件1;
2.省应用技术研发与示范推广项目验收材料模版详见附件2;
三、报送时间及地点
验收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一式六份,左侧装订成册,采用羊皮纸(皮纹纸)封皮进行胶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3月15日16时前,交至科技处410室。
联系方式:88651738;86622207@163.com。
四、注意事项
(一)逾期未提交验收材料的项目,根据《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不通过验收”处理。
(二)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项目验收工作,做好本单位到期未验收项目的清理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时提交项目验收材料到单位,再由单位科统一提交至科技处。
(三)验收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1.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验收材料模版
2.海南省应用技术研发与示范推广项目验收材料模版
3.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到期清单
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
2019年2月25日
相关附件: | |
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验收材料.doc | |
海南省应用技术研发与示范推广项目验收材料.doc | |
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到期清单.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