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时间:2019年02月25日
各有关单位:
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19〕1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推荐项目的遴选和推荐材料的审核工作,并在本单位进行网上公示后(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务必于3月18日16时前完成网上申报,并于3月20日16时前将纸质材料报送科技处410室,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报送要求如下:
一、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一览表》《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一)《申报评审表》
著作类、论文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8份(至少1份原件);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12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二)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5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成果一式8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三)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四)《申报一览表》
经审核盖章的《申报一览表》3份。《申报一览表》务必仔细审核,应与《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信息一致、准确无误。
三、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联系方式:88651738;86622207@163.com。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
2019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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