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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时间:2020年12月14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0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已立项尚未结题的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

二、结题要求

参照《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四款。

三、需提交的材料

(一)项目结题实行网上申报和评审。申报者需登陆海南省高校研究项目全程管理系统(124.225.62.14)的结题申报平台提交《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及相应研究成果,无法上传的实物、专著等材料可用图片或扫描件(封面及目录即可)等文件格式上传。

(二)申报者参照《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提交:

1.项目《申请评审书》、批准项目文件复印件、《中期检查报告书》、《结题报告书》、《变更申请表》各2份;

2.项目成果主件和必要的附件2套(包括奖励证书,成果被决策部门采用、推广、应用介绍等);

3.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报告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和有关规定,保证科研经费使用方面的合理性和效率);

4.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必要的其它材料。

5.所有材料统一胶装,一式两份,2016年及以前项目胶装顺序为:《结题报告书》、项目《申请评审书》、批准项目文件复印件、《中期检查报告书》、《变更申请表》(未变更不用提交)、成果附件等其他材料。2017年立项及以后项目胶装顺序为:《结题报告书》、《项目任务书》(复印件)、《变更申请表》(未变更不用提交)、成果附件等其他材料。

注:有经费调剂的请务必将调剂申请表附在项目任务书后面。结题报告书里的表3经费决算表要求自行到财务处签字盖章。

(三)《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一式一份。

四、提交说明

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15日,纸质材料请于202118日前送至科技处办公室410

五、其他要求

(一)已到结题期限仍未结题,且未提交延期申请的按撤项处理,3年内不得申报教育厅同类课题。

(二)各项目负责人要认真核实材料,把好质量关,确保结题顺利。

联系人:阳知妹,联系电话:88651738

教育厅联系人:梁俊,联系电话:65339364.

附件1.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附件2.结题汇总表

附件3.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名单

 

 

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

20201214


相关附件:
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材料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