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1年度海南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时间:2021年05月31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和科技工作计划安排,按省重大科技计划组织管理相关要求,现将《2021年海南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予以发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详见附件《2021年海南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二、在线申报
登录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218.77.186.200/egrantweb/)网上填报。申报流程为:
(一)注册帐号。已在管理系统注册的人员可以直接使用原账号登陆,不需要重新注册。首次注册人员请直接在系统中选择“项目申报人”进行注册即可。
(二)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人登录系统后在线填写申报材料《海南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在附件栏上传相关材料,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本单位管理员进行审核。
(三)在线审核、提交。申报单位管理员对申报材料审核无误后提交至省科技厅。
三、注意事项
(一)实行无纸化申报,申报人填写正式申报书前,应仔细阅读有关填写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务必完整、准确、真实。
(二)申报人在管理系统中填写正式申报书并扫描上传加盖公章的正式申报书封面页、审核意见页和承诺书。承诺项目申报单位上报的材料和数据真实、合法、有效。
(三)申报人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经费预算需设置间接费用,根据《海南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琼财教〔2018〕116号)第十三条要求,间接费用实行总额控制,按照不超过项目(课题)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20%比例核定。具体比例如下:1. 500万元及以下部分为20%;2.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15%;3. 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为13%。
第十四条,非研发类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如科技示范、平台类建设等项目)不予提取绩效支出。
根据《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热海大办〔2020〕133号)第九条,自然科学类项目间接费用中绩效支出可按不超过间接费用总额的75%预算,间接经费扣除绩效支出后的剩余部分为管理费。
(五)经费预算建议在“其他支出”中设置审计费用,根据《海南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琼财教〔2018〕116号)第十一条要求,其他预算应当在申请预算时详细说明。
(六)项目负责人在申报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等有违科研诚信的行为,将被纳入社会信用系统。
(七)获得立项的项目将在省科技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未立项的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四、时间要求
网上正式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请各单位提前做好项目申报工作,避免集中造成拥堵。
五、申报咨询联系方式
如有任何疑问,请于工作时间联系咨询。
(一)学校科技处:
林老师,88651738、86622207@163.com。
(二)申报指南各支持方向业务性问题咨询:
1. 深海科技、航天科技方向:65203831;
2. 数字经济、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石油化工新材料方向:65333680;
3. 现代生物医药与生命健康、生态环保方向:65358726;
4. 南繁种业与热带高效农业方向:65333021。
(三)申报系统技术咨询:65347994;65389015。
附件:1. 2021年海南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 海南省重大科技计划专项2021年度“揭榜挂帅”项目申报要求(榜单任务:附件1支持方向中18、50、57、58、59、64项)
3. 超链接:关于印发《海南省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琼科〔2021〕110号)
4. 超链接:关于印发《海南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教〔2018〕116号)
5. 超链接:关于调整《海南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通知(琼科〔2020〕94号)
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
2021年5月31日
相关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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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关于发布2021年度海南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附件.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