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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1-2022年省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合作方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时间:2021年06月01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和科技工作计划安排,按省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相关要求,现将《2021-2022年省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合作方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指南”予以发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详见《指南》(附件1)。

二、在线申报

网上申报,申报材料通过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218.77.186.200/egrantweb/网上填报。申报流程为:

(一)注册帐号已在管理系统注册的人员可以直接使用原账号登陆,不需要重新注册。首次注册人员请直接在系统中选择“项目申报人”进行注册即可。

(二)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人登陆系统后在线填写《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书》,在附件栏上传相关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至本单位管理员进行审核。

(三)在线审核。申报单位管理员审核申报材料后,在管理系统内提交至省科技厅(同时在项目申报人处系统自动生成正式PDF申报书)

三、注意事项

(一)本年度实行无纸化申报,申报人填写申报书前,应仔细阅读有关填写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务必完整、准确、真实;如因工作需要提交纸质材料,由科技厅另行通知

(二)申报人在管理系统中填写申请书并扫描上传加盖公章的申报书封面页、审核意见页、合作申报项目协议书、自筹经费来源证明、科研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等材料。承诺项目申报单位上报的材料和数据真实、合法、有效,并具备开展项目实施的科研基础条件、科研人员实力和财务配套基础。

(三)请根据实际条件填写申请书中的考核指标,如项目立项,考核指标不能消减,标注且相关的成果计为该项目结题验收成果。

(四)根据《指南》(附件1)申报条件的要求,项目合作单位至少包括1 家在本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国(境)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科技创新单位。此外,申报单位和申报人与合作方具有科技合作基础,针对所申报的项目签订科技合作协议签订合作协议需遵照《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热海大办〔2020127号)执行。

(五)经费预算需设置间接费用,根据《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琼科201859号)(附件2)第三十二条规定,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均可设立间接费用,核定比例为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的一定比例:500万元以下的部分为20%;《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热海大办〔2020133号)第九条规定,自然科学类项目间接费用中绩效支出可按不超过间接费用总额的75%预算,间接经费扣除绩效支出后的剩余部分为管理费。

间接费用计算公式为:MAX[间接费用]=(直接费用-设备购置费)*20%MAX[绩效]=间接经费*75%

(六)经费预算50万元(含)的项目,建议在“其他支出”中设置审计费用

(七)项目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在申报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等有违科研诚信的行为,将被纳入社会信用系统

(八)获得立项的项目将在省科技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未立项的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四、时间要求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623,请各单位提前做好项目申报工作,避免集中造成拥堵。

五、申报咨询电话

如有任何疑问,请于工作时间联系咨询

校科技处:林老师,8865173886622207@163.com

省科技厅科技成果与合作处,电话:65376558

申报系统技术咨询:6534799465389015

附件:1. 2021-2022年省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合作方向项目申报指南

2. 超链接: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201859号)

 

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

202161


相关附件:
附件:2021-2022年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合作方向项目申报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