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海南省第十九届科技活动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时间:2023年05月08日
各二级学院、科研平台、科普基地:
根据《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 海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共青团海南省委关于印发<海南省第十九届科技活动月实施方案>的通知》(附件1)要求,我校于5月19日-31日在全校范围开展主题为“热爱科学、崇尚科学”的科技月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各部门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针对不同群体,结合自身特色以及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要求,精心组织策划,组织实施各项活动。
(一)开展科技为民服务活动。落实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利用科普展板、科普视频、实物展示展演等方式,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组织广大农业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志愿者,深入乡村、田间地头、社区、校园,开展实用技术咨询培训和青少年身心健康教育等形式多样的科普为民服务活动。(责任单位:各二级学院)
(二)开展系列科普活动。针对公众对科技多样化需要,特别是环保、低碳节能、地震、气象、应急避险、农业、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国门安全、优化营商环境、妇女权益与健康、扫黑除恶、禁毒、群众性法治宣传等方面,举办各种体验性强、趣味性高的公益活动。组织专家开展各类科普讲座、实验演示、互动体验等普及科学知识。科技活动月期间,每个学院应组织至少1场科普活动。(责任单位:各二级学院)
(三)开放科普资源。各省部级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基地、科普基地、图书馆和南海文化博物馆等科技资源向公众开放。组织流动式科普设施到社区、农村开展科普服务,让公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近距离接触科技,体验科技魅力,激发科学兴趣。(责任单位:各科研平台、科普基地)
二、工作要求
科技活动月期间,如有新闻或简报可及时发送至我处邮箱;活动月结束后,各单位应及时做好全面总结并形成科技活动月总结报告和相关佐证材料(图片、视频、新闻等),请将总结报告和“第十九届科技活动月开展情况统计表”(附件3)PDF版(盖章)和Word版、佐证材料压缩包命名为“二级单位名称+科技活动月总结”于6月9日前发送至我处邮箱。主要工作要求说明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研阅《海南省第十九届科技活动月实施方案》(附件2),按照工作内容和要求,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策划实施活动项目。
(二)加强宣传。加强对科技活动月的宣传报道,及时全面对本部门的活动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报道。
(三)活动形式。针对各学院、各部门实际情况,策划组织特色鲜明的互动型、体验式科普活动,吸引广大师生参与,采用科技发展回顾展览、科技下乡咨询、专题讲座、科普视频、科普摄影、科普乐园、科普游戏、科普节目、科技游园会、科普图书展览、科普产品博览、微信、微博、微视频等网络互动科普等多种形式,增强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和互动性,鼓励创新活动形式,以新形式展示海南的新形象。
(四)周密安排,确保安全。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各有关单位应加强科技保密工作,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三、联系方式
科技处,林老师,88658552、88651738,86622207@163.com。
科技厅,覃处长,65336531;张老师,65310352。
附件:1. (超链接)关于印发《海南省第十九届科技活动月实施方案》的通知
2. 海南省第十九届科技活动月实施方案
3. 第十九届科技活动月开展情况统计表
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
2023年5月8日
| 相关附件: | |
![]() |
附件2-3:关于开展海南省第十九届科技活动月活动的通知.zip |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