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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海南热带海洋学院自然科学类优秀科研工作者(团队)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时间:2023年07月21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科研(管理)咨询等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表彰在科学研究及社会服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提高学校自主创新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提升学校科研水平和社会影响力。根据学校2023年教师节表彰方案,现拟定我校的自然科学“优秀科研工作者(团队)”评选方案

一、评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同等条件下,优秀科研工作者(团队)评选优先向一线教师倾斜。

因今年是首次评选,本次评选范围为近五年内的科研业绩(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四)根据学校2023年教师节表彰方案,自然科学类优秀科研工作者名额5个,优秀科研团队根据申报质量确定名额,且控制在5个以内。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要求

1. 优秀科研工作者或优秀科研团队应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品行端正,科研业绩突出;紧紧围绕学科专业发展方向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研究与咨询工作,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良好声誉。

2. 优秀科研工作者或优秀科研团队应在科研奖项、科研项目、高水平学术论文(著作)、专利授权、社会服务、成果转化等方面业绩突出。

3. 优秀科研工作者参选对象为我校全体教职工,优秀科研团队是指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学校认定建设、形成相对明确研究方向且成效显著的科研团队。

4. 申报人的科研成果及其发表不存在意识形态、科研诚信和学术道德规范问题,申报人不存在科研工作方面的任何不良记录。

(二)具体要求

1. 优秀科研工作者申报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二项

1)科研奖项:主持获得1项省部级科研奖励

2)纵向科研项目:以我校为依托单位主持承担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省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以我校为参与单位承担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子课题负责人

3)科研到款:以我校为依托单位,主持科研项目单项到账经费20万元以上或累计到账经费50万元以上

4)学术论文:以本校为第一单位,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被SCI、SCIE、EI全文收录,不包括会议论文)《新华文摘》全文转载、《人大复印资料》全文复印、《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理论版文章总计2篇(含)以上

5)学术著作:出版学术著作1部,要求独著或第一作者,本人撰写字数20万字以上

6)发明专利:获得授权发明专利2项,或实用新型专利4项,或外观设计专利6项(以上均为职务专利的第一发明设计人)

7)在研究和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方面有突出贡献,成果被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或机关采纳

8)科研成果转化:在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服务,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效益者。或完成科研成果转化至少1项,金额达到5万元及以上

9科研转化为教学,指导学生参加学科(创新创业)相关竞赛(社会实践)获得省级一等奖或者国家级三等奖以上至少一次。

2.优秀科研团队

优秀科研团队指获得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学校认定建设、或以课题组、科研创新团队、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等形式组成形成相对明确研究方向且成效显著的科研团队。优秀科研团队的成员须为我校在职的教职工,申报优秀科研团队成员须控制在10人以内。科研团队应紧紧围绕学科专业发展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开展科研工作,人才培养质量高,团队凝聚力强,科研氛围浓厚,团队成员科研成绩突出,形成了较为明显的研究方向和优势与特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显著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中的

1科研奖项:主持获得省级技奖励1

2)纵向科研项目:获批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1项,或获批省级重大科研项1目项或获批省级重点研发2项,或获批国家级一般科研项目2项,或获批省部级科研项目5

3)科研到款:以我校为依托单位,团队成员主持获得的科研项目到账经费累计100万元以上

4)学术论文: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被SCI、SCIE,EI全文收录,不包括会议论文)论文、《新华文摘》全文转载、《人大复印资料》全文复印、《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理论版文章总计5篇(含)以上

5)学术著作:出版3部学术著作(要求独著或第一作者);

6)发明专利:获得授权发明专利4项,或实用新型专利10项,或外观设计专利15项(以上均为成员职务专利的第一发明设计人)

7)在研究和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方面有突出贡献,完成5篇咨询研究报告,其中2篇成果被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或机关采纳

8)科研成果转化:在科研成果转化、科技服务,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效益者;或完成科研成果转化至少2项,累计金额达到30万元及以上

9科研转化为教学,团队指导学生参加学科(创新创业)相关竞赛(社会实践)获得省级一等奖或者国家级三等奖以上至少3次。

3. 以上所指获得科研立项、结项、出版和成果取得的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4. 团队负责人、团队成员或个人应为各类科研成果的主持人或第一完成人

三、申报流程 

优秀科研工作者和优秀科研团队申报人填写《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优秀科研工作者(团队)申报表》,并提供代表性成果(专利、鉴定证书、获奖证书、收录证明、论文复印件首页、成果批示或转化证明或者经济效益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一式1份。为便于评审,上述材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所在学院(单位)。

所在学院(单位)对优秀科研工作者(团队)候选人申报材料要严格把关,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候选人进行评审排序。经所在单位审核,公示无异议后负责人签字,将相关申报材料交至我处

我处根据推荐的人选,认真审核材料的基础上,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提交学校评审。

评审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将公示结果上报学校批准公布。

评审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将公示结果上报学校批准公布。

四、申报要求

本次申报由各二级单位统一受理申报,我处不受理个人单独报送材料

各二级单位自拟本单位的申报受理时间。

各二级单位应2023年8月15日上午9:00-12:00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我处410办公室,申报表1份(A4纸打印双面装订)、佐证材料1份(要求胶装)、申报汇总排序表1份(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公示情况说明1份。电子版发送至我处邮箱,包括申报表(附件1、2、佐证材料(按胶装顺序做成一个PDF文档)、申报汇总排序表附件3、4,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郭老师,88651738、86622207@163.com。

 

附件:1.自然科学“优秀科研工作者”申报

2.自然科学“优秀科研团队”申报

3.自然科学“优秀科研工作者”申报汇总表

4.自然科学“优秀科研团队”申报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23年7月21


相关附件:
附件1-4:关于申报2023年度海南热带海洋学院自然科学类优秀科研工作者(团队)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