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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科研助理岗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时间:2025年04月03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科研助理招聘工作的通知》(琼科函〔2025108 号),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现2025年度科研助理岗位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说明

(一)主动作为积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科研助理是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学普及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人员。项目承担单位应创新工作机制,采取包括签订服务协议等多种方式选聘科研助理,明确设置科研助理岗位的相关标准。项目承担单位应加强统筹,支持各级各类科研创新平台和团队课题组结合承担项目和经费等情况设置科研助理岗位;鼓励经费较少的课题组联合设置科研助理岗位。各单位要增强选聘科研助理工作的开放性,积极吸纳外部毕业生,不得设置仅招录本校毕业生等限制条件。

(二)明确科研助理经费开支的相关管理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可结合自身情况,参照当地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科研项目经费中劳务费可用于科研助理的劳务性报酬、社会保险补助等支出。对于新立项项目,应结合科研助理的聘用情况认真测算经费需求,据实列支;在研项目如需调整预算,可由项目承担单位按规定调整。鼓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现有经费渠道,配套专门资金为科研助理岗位提供长期稳定支持。

(三)建立完善项目承担单位科研助理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项目承担单位应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深化单位内部科研管理改革,逐步建立起一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能进能出、流动顺畅的科研助理队伍。加强科研助理岗位培训和职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提升科研助理能力水平、服务质量,拓宽成长空间,完善科研助理队伍建设长效机制。

二、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流程

项目负责人根据承担科研项目研究任务的需要和经费情况,填写《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科研助理岗位申请表》(附件),经所在二级单位审核、盖章后,于410日前将纸质版(一式2份)报送至科技处410,由科技处统一报人事处备案

(二)注意事项

1.学校各职能部门及二级学院管理部门不予设岗。

2.科研助理岗位设置期限不少于半年且不超过项目执行期

3.请各二级单位与人事部门加强沟通,共同指导本单位项目负责人合理填报薪酬标准。

4.请各二级单位加强审查,对申请表内科研助理工作内容、聘期、项目劳务费余额等相关内容进行认真审查

5.科技处审核盖章时,需带上科研项目任务书和经费卡,明确科研经费预算中,劳务费已编制足额预算,且经费余额能覆盖后续的岗位薪酬开支。

三、联系方式

科技处  88651738

 

附件: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科研助理岗位申请表

 

 

科学技术处  

                             202543


相关附件: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科研助理岗位申请表(参考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