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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海南省重点研发“公开征集”项目入库申报指南(2025版)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时间:2025年06月23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管理部门机构改革等相关精神,为加强对全省科技工作的统筹协调,提升全省科技创新工作整体效能,省科技厅重新组织编制了《海南省重点研发公开征集项目入库申报指南(2025版)》,现予以发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入库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详见《海南省重点研发公开征集项目入库申报指南(2025版)》附件1以及形式审查要求自查核对表(附件2

二、申报方式

(一)公开征集项目申报实行常态化申报。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常年开放接受在线申报,本批次校内集中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131日。逾期未在系统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的,我处将不予列入该批次申报项目。请各相关单位按照指南要求依时成项目申报,原则上省科技厅将在每年3月进行项目评审工作。

(二)项目单位登录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s://stcloudhainangovcnegrantwebindex)网上填报。申报流程为:

1.申报用户注册登录复制系统链接,粘贴至浏览器的地址栏进行访问,或通过省科技厅网站首页点击左下角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模块进行访问。在管理系统点击申报用户登录,进入政务服务平台登录界面,使用政务服务平台的账号登录。若没有政务服务平台账号,请注册后,重新在管理系统点击申报用户登录进入政务服务平台登录界面登录。已在本系统注册的单位或人员可以直接使用原账号登录,不需要重新注册。

3.在线审核。申报单位管理员审核申报材料,确认无误后,在管理系统内提交省科技厅,即为入库项目。

4.项目修改。在项目受理前,入库后的项目申报人可随时撤回或修改完善,经申报单位管理员审核后,重新提交至省科技厅。

5.项目出库。进入评审程序的项目,经批准立项后,即为出库项目。项目出库后,申报单位可按要求随时组织继续申报。

6.经评审未获得立项的项目,项目申报人需要对申报书进行修改完善,经申报单位管理员审核后,重新进行申报。

三、注意事项

(一)本版指南适用于指南印发后新申报项目。申报系统后续将根据指南进行调整,系统调整期间,暂缓省重点研发公开征集项目入库。

(二)项目申报实行无纸化申报。申报人填写申报书前,应仔细阅读有关填写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务必完整、准确、真实。

(三)申报人在管理系统中填写申报书并扫描上传加盖公章的申报书封面页和承诺书。承诺项目申报单位上报的材料、配套资金和数据真实、合法、有效,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并具备开展项目实施的科研基础条件、科研人员实力和财务基础。

(四)项目申报人已承担省级财政科技项目的科技成果登记表,将作为评价项目负责人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的重要佐证材料。

(五)申报人及申报单位应对照《形式审查要求自查核对表》,自查是否符合相关申报条件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自查填报符合但实际审查不符合的,形式审查时不予通过。

(六)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在申报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等有违科研诚信的行为,将被纳入社会信用系统。

(七)省科技厅或委托专业机构将按照一定比例对拟立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

(八)获得立项的项目将在省科技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四、申报咨询电话

(一)校科技处:林老师,88651738

(二)省科技厅:

1业务咨询

高新技术方向:65309922

现代农业方向:65397680

社会发展方向:66290357

2申报系统技术咨询65333052

 

附件:1. 海南省重点研发公开征集项目入库申报指南(2025版)

1-1. 合作协议参考模板

1.2. (超链接)琼科函〔2023675 号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 2024 年度省级研发类项目查重有关要求的通知

2. 形式审查要求自查核对表

 

科学技术


相关附件:
附件1-2:关于发布海南省重点研发“公开征集”项目入库申报指南(2025版)的通知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