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时间:2026年01月14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础研究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中央科技委员会的领导下,锚定2035年建成科技强国的战略目标,准确把握我国基础研究发展历史方位和科学基金新的使命定位,持续优化科学基金管理体系,切实提升科学基金资助效能,为实现我国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贡献更大力量。现结合我处前期工作部署,将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国基金)申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工作
(一)申请总体要求
1.二级单位应高度重视,根据学校《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国家级自然科学类项目增量提质工作方案》(热海大办〔2025〕114号),认真组织开展申请动员工作,充分发动科研创新团队、新引进教师以及符合申请条件的教师申请并落实申请人选。
2.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附件1)、《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待基金委发布)、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附件2)、《科研诚信规范手册》(附件3)及有关规定,按照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应真实、完整和合规,预算制项目编制预算时应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其他注意事项详见“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事项”(附件4)。
3.申请人从2026年1月15日起可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pmpweb/login),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集中申请期间,申请人系统提交申请书后如需退回修改的,请联系二级单位管理员申请退回;申请书经我处管理员审核无误后系统提交基金委的,将不再退回修改。
(二)时间节点安排
1.1月15日起至2月22日,申请人登录基金系统,按要求撰写申请书;
2.2月23日至3月1日,(1)申请人通过系统生成申请书初稿。(2)二级单位结合实际,邀请学术委员会成员、有同行经验的校内外专家对申请书进行指导、优化建议。(3)申请人修改申请书;
3.3月2日至8日,(1)二级单位管理员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2)申请人根据审查发现的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申请书并完成系统提交。(3)经对专业领域及文本格式等内容审核后,二级单位提交签字盖章的“申请项目推荐表”(附件6)PDF版,以“二级单位+国基金推荐表”命名发送我处管理员海政通;
4.3月9日至15日,经二级单位学术委员会推荐,在二级单位管理员形式审查基础上,我处管理员对申请材料进行最终形式审查,申请人根据审查发现的问题最后修改完善申请书并完成系统提交;
5.3月16日至19日,经审核无误后,我处生成本年度申请项目清单,通过网络信息系统将清单提交基金委。
二、其他注意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我处联系,联系人:林老师,88651738、13178956608,rhdkjc@hntou.edu.cn。
附件:1. (超链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
2. (超链接)财教〔2021〕177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3. (超链接)科研诚信规范手册
4. 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事项
5. 申请项目推荐表
科学技术处
2026年1月14日
| 相关附件: | |
![]() |
附件4: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事项.pdf |
![]() |
附件5. 申请项目推荐表.xlsx |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