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海南省“最美科技工作者”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时间:2026年03月31日
各有关学院:
为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团结引领广大科技工作者为高标准建设海南自贸港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根据海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2026年海南省“最美科技工作者”宣传选树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名额
推荐候选人须为中国国籍,目前在海南工作的科技工作者,注重从基层和科研一线选拔。根据申报要求,我校科协可推荐本单位候选人不超过2名。
二、推荐标准
(一)政治坚定。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坚定。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
(二)事迹感人。长期扎根科研一线,工作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精神可追可及,在故事性、典型性、示范性和导向性等方面表现突出。
(三)道德高尚。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品行端正、学风优良,恪守科研诚信,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无负面舆情及潜在舆情风险。
(四)业绩显著。在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健康服务、农业发展、科学普及或其他科技为民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特别是为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服务国家重大需求、高标准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五)影响广泛。在科技界及社会公众中认可度高,声誉良好,原则上应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荣誉,具备一定的宣传基础和持续传播潜力。
(六)注重导向。推荐候选人要重点关注青年科技工作者典型,原则上45岁以下的青年科技工作者推荐比例不低于20%,并注意推荐一定比例的女性科技工作者。
已获海南省“最美科技工作者”荣誉称号的科技工作者,原则上不再作为推荐人选。
三、申报要求
请有关学院认真组织,按照富有先进性、典型性和故事性的原则开展遴选推荐工作,兼顾不同类别、不同年龄的科技工作者,注重向基层一线倾斜。
各学院推荐名额不超过2人,推荐过程须按照民主程序确定推荐人选及顺序,并于4月3日(本周五)15:30前,统一汇总提交以下材料:
1.学院关于人选推荐的党政联席会议纪要(纸质版);
2.候选人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审批表(附件1)(电子版);
3.2026年海南省“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附件2),其中所在单位意见需学院出具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纸质版);
4.2026年海南省“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汇总表(附件3),需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纸质版);
5.候选人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标准照(电子版),以及体现其先进事迹的工作或生活照片3至5张(电子版)。照片要求如下:
①标准照要求: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文件大小为100~500K之间,格式为jpg,文件命名为“姓名-二级学院”;
②工作照要求:照片大小在1M以上,格式为jpg,文件命名为“姓名-工作内容”。
以上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科技处邮箱(rhdkjc@hntou.edu.cn),纸质版提交至科技处410办公室,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郭老师,0898-88658552
附件:1. 候选人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审批表
2. 2026 年海南省“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
3. 2026 年海南省“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汇总表
4.《关于开展2026 年海南省“最美科技工作者”宣传选树活动的通知》
科学技术处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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