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预通知
作者:科研处 时间:2026年08月10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6年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自然奖字〔2026〕1 号),现就我校推荐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下设两个奖项,分别为自然资源科技进步奖和自然资源青年科技奖。
(一)自然资源科技进步奖
1.推荐成果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评审或验收等。技术发展迭代较迅速领域的成果,可放宽到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2.同一人在同一年度仅可作为一项被推荐成果的完成人。
3.已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成果不再推荐。
4.推荐成果应在奖励申报之前完成科技成果登记。
5.成果完成人中,除科研院所人员外,其他单位中对成果确有创新贡献但担任厅局级及以上领导职务的人员,排名不得进入前3位。
6.为支持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实施,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针对具有显著地质效果、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取得重大理论、认识创新和找矿技术进步的国内找矿勘查成果设立了“找矿奖”。申报“找矿奖”的,请在奖励申报系统内选择“中国地质学会”后,在“是否申报找矿奖”下拉框中选择“是”。
7.为支持自然资源标准和科普工作,鼓励标准类和科普类成果申报。标准类成果应为自然资源领域发布实施2年以上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含系列标准),或由我国主导起草,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或其他公认的国际组织发布实施2年以上的国际标准。
8.不得推荐涉密成果。
(二)自然资源青年科技奖
自然资源青年科技奖授予在自然资源相关学科领域取得创新性、代表性成果的4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的青年科技工作者。推荐自然资源青年科技奖需填报1项代表性成果,代表性成果的要求同自然资源科技进步奖。
二、推荐方式
我校申报奖项需通过海南省海洋厅渠道推荐。目前省海洋厅正在制定推荐方案,具体推荐名额及材料要求待后续下达。为给申报人员预留充足的材料筹备周期,科技处提前发布申报通知,请各相关单位有意向申报人员,提前梳理、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学校完成材料汇总后,将依据省海洋厅正式下达的名额及工作要求组织遴选,并为申报人员预留材料修改完善时间。鼓励教师通过学会、院士推荐等其他渠道申报。
三、材料要求
意向申报教师请认真阅读附件1通知要求,并对照附件2填写说明,填写相应推荐书。推荐书与佐证材料电子版请一并发送至科技处邮箱(rhdkjc@hntou.edu.cn)。
报送截止时间:8月23日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88658552,18689755276
附件:1.关于开展2026年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2.《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及填写说明
科学技术处
202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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