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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1项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通过绩效验收评价

作者:科研处 时间:2025年08月29日


生态环境学院:

根据海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经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验收并公示,我校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半岭公路运营对野生动物的致死效应分析”的验收结论为“通过绩效验收评价”(清单见附件1)。学院应告知相关项目负责人知悉以下内容并依规执行:

一、结余经费使用。根据《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专项和经费管理办法》(琼科规〔202412号)以及《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热海大办〔2024106号)等文件要求,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不要求退回结余资金的纵向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可填写《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预算申请表》(附件2),经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批后继续使用结余经费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项目验收通过2年后(自验收结论下达后次年的11日起计算)结余经费仍有剩余的,由学校统筹使用。

二、科技成果登记。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成果为必须登记的科技成果,在海南省科学技术厅正式下达项目“通过绩效验收评价”验收结果之后,项目负责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完成科技成果登记,具体流程详见《科技成果登记流程和注意事项》(附件3)。

 

附件:1. 琼科函〔2025331 号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长链非编码 CCAT1 影响宫颈癌细胞增殖、迁移及侵袭能力的

分子生物学机制研究等项目验收结果的通知

2.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科研项目结余经费预算申请表

3(超链接)科技成果登记流程和注意事项

 

科学技术处

2025829


相关附件:
附件1:琼科函〔2025〕331 号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长链非编码 CCAT1 影响宫颈癌细胞增殖、迁移及侵袭能力的分子生物学机制研究”等项目验收结果的通知.pdf
附件2: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预算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