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1项海南省“陆海空”航天领域专项项目通过验收
作者:科研处 时间:2025年12月10日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根据《海南省“陆海空”科技专项和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琼科规〔2022〕4号)《海南省航天技术创新中心科技项目验收细则》相关管理制度及项目任务书约定,经海南省航天技术创新中心组织验收专家组通过资料审核、现场核查、技术质询等环节完成综合评审,我校承担的省“陆海空”航天领域专项项目“海上丝绸之路空间信息走廊知识图谱与知识服务”通过验收。相关单位应告知相关项目负责人知悉以下内容并依规执行:
一、结余经费使用。根据《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专项和经费管理办法》(琼科规〔2024〕12号)以及《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热海大办〔2024〕106号)等文件要求,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不要求退回结余资金的纵向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可填写《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预算申请表》(附件2),经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批后继续使用结余经费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项目验收通过2年后(自验收结论下达后次年的1月1日起计算)结余经费仍有剩余的,由学校统筹使用。
二、科技成果登记。通过绩效验收评价的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成果为必须登记的科技成果,在海南省科学技术厅正式下达项目“通过绩效验收评价”的验收结果之后,项目负责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完成科技成果登记。各单位的成果在线登记系统密码请咨询科研秘书,其他具体流程详见《科技成果登记流程和注意事项》(附件3)。
附件:1.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科研项目结余经费预算申请表
2.(超链接)科技成果登记流程和注意事项
科学技术处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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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预算申请表.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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