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8项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通过绩效验收评价
作者:科研处 时间:2025年09月30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经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验收并公示,我校承担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锂离子电池MXene系列复合负极材料的构筑及储锂性能优化”等8个项目的验收结论为“通过绩效验收评价”(清单见附件1)。现将我校8个项目的验收结果公布如下:
序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验收意见 |
1 |
221RC585 |
锂离子电池MXene系列复合负极材料的构筑及储锂性能优化 |
钟胜奎 |
通过绩效验收评价 |
2 |
221MS048 |
Na2MnPO4F复合材料的可控制备以及储钠性能优化 |
陈庆荣 |
通过绩效验收评价 |
3 |
321RC588 |
牡蛎源Plastein反应修饰物抑制凝血酶活性机理研究 |
张铁涛 |
通过绩效验收评价 |
4 |
321RC1075 |
黄皮果皮膳食纤维中生物碱在胃肠道释放、酵解规律与抗氧化性的相互影响研究 |
文攀 |
通过绩效验收评价 |
5 |
321RC1073 |
胶原蛋白/茶多酚纳米复合颗粒稳定天然活性物质Pickering乳液体系的研究 |
王卉 |
通过绩效验收评价 |
6 |
321MS050 |
稻米香味控制关键基因badh2的即时检测研究 |
田永航 |
通过绩效验收评价 |
7 |
321CXTD1012 |
南海金鲳鱼肌肉蛋白-脂肪互作机理及其应用研究 |
胡亚芹 |
通过绩效验收评价 |
8 |
321RC590 |
聚葡萄糖改善鱼糜肌原纤维蛋白抗冻性的机制 |
杭瑜瑜 |
通过绩效验收评价 |
各单位应告知相关项目负责人知悉以下内容并依规执行:
一、结余经费使用。根据《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专项和经费管理办法》(琼科规〔2024〕12号)以及《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热海大办〔2024〕106号)等文件要求,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不要求退回结余资金的纵向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可填写《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预算申请表》(附件2),经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批后继续使用结余经费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项目验收通过2年后(自验收结论下达后次年的1月1日起计算)结余经费仍有剩余的,由学校统筹使用。
二、科技成果登记。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成果为必须登记的科技成果,在海南省科学技术厅正式下达项目“通过绩效验收评价”的验收结果之后,项目负责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完成科技成果登记。各单位的成果在线登记系统密码请咨询科研秘书,其他具体流程详见《科技成果登记流程和注意事项》(附件3)。
附件:1. 琼科函〔2025〕390号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滨海粉细砂路基微生物加固技术研究”等项目验收结果的通知
2.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科研项目结余经费预算申请表
3. (超链接)科技成果登记流程和注意事项
科学技术处
2025年9月30日
相关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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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琼科函〔2025〕390号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滨海粉细砂路基微生物加固技术研究”等项目验收结果的通知.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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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预算申请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