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期间到期的省基金、省重点研发等项目验收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时间:2019年01月03日
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海南省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琼科[2018]48号)、《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琼科〔2018〕69号)及海南省科技厅要求。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期间到期的省基金、省重点等项目须于2019年3月20日前提交项目验收材料,逾期将按不通过验收处理。到期清单详见附件1,清单属初步整理,如果有遗漏或不对的也请及时告知。验收材料具体填写要求待省科技厅文件发布后再另行通知,请项目组对照任务书中的研究内容、技术指标、考核指标等抓紧项目实施,加快科研成果的发表。
根据《海南省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琼科[2018]48号)第三十条,项目确因不可抗拒力或政策性因素导致项目无法按期完成的,可提交项目延期申请,经省科技厅批准后方可延期验收。如属上述情况确需要延期的,请于2019年1月16日前填写延期申请表(附件2),报送校科研处,逾期不侯。延期理由需详细阐述延期原因、目前进度、延期具体时间、延期具体规划等内容,延期时间一般写到2019年12月31日。
请各学院通知项目清单中的负责人。
附件:
1.省基金、省重点到期清单
2.延期申请表
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
2019年1月3日
相关附件: | |
省基金、省重点到期清单.xls | |
延期申请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