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科技部推荐2020年度优秀科普作品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时间:2021年05月26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普及工作的重要指示,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省政府“打一场科技翻身仗”的工作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全社会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推动提升全社会科学文化素养,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20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的通知》(国科办才〔2021〕58号),科技部分配给各省市的推荐指标为5-7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参选科普作品应为2018年1月1日以后正式出版发行的图书(含译著和再版图书,且未被科技部确定为全国优秀科普作品)并符合以下要求:
1. 具备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的内涵;
2. 具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艺术性、通俗性、趣味性;
3. 内容丰富、形式活泼、图文并茂、公众喜闻乐见;
4. 作品应具有原创性;
5. 丛书应为完成全部出版的成套作品,不接受丛书中的单册或部分作品;
6. 文字应为中文简体。
二、推荐形式和日期
1.各单位将推荐的作品进行排序,同时提交《2020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推荐表》(附件2)和作品一式6份(套),按照2020年推荐优秀科普作品网络推荐要求(附件3)提交相关信息的电子版。
2.推荐截止日期:2021年6月25日。
三、推荐办法
省科技厅将组织有关专家成立推荐评选专家组,对推荐的科普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出的科普作品经公示(7天)无异议后,向科技部推荐。
四、联系方式
科技厅联系人:
孟倩倩 65310352 覃业敏 65336531
校科技处联系人:
尚老师88658582 邮箱:86622207@163.com
附件:1.科技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20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的通知
2.2020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推荐表
3.2020年推荐优秀科普作品网络展示要求
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
2021年5月26日
相关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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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3:2020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相关附件.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