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科研经费使用、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科研项目财务公开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和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科研经费的使用,提高科研经费使用的透明度和效率,根据国家和我省科研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我校相关办法,现就严格规范科研经费使用、加强和完善科研项目财务公开的监管审核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规范科研经费的使用
科研经费的规范使用是学校科研工作的重要保障,为确保科研经费的合理使用,各科研人员须严格遵守科研经费管理的相关规定,在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不得编制虚假预算骗取科研经费,不得违反相关规定截留、挤占或挪用科研资金;在经费使用方面,不得虚构科研活动套取科研项目经费,不得报销没有真实经济业务发生、从无关科研项目渠道取得的发票或虚假发票,不得列支与科研项目无关的活动,不得违反采购规定和程序购买资产;在合作与协作方面,不得借科研合作的名义编造虚假合同转拨套取科研项目经费;此外,不得设置账外账,或将科研项目经费用于违背科研伦理的行为,不得拒绝经费监督管理等。
各二级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高度重视科研经费的规范使用,严禁在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中发生上述及其他违反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行为。对科研经费使用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二、加强完善科研项目财务公开的监管审核
为进一步提高科研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和透明度,各二级单位应加强对科研项目财务公开的监管审核,明确监管责任。我校科研管理系统已完成升级优化工作,二级单位可通过院系领导权限账号在科研管理系统项目经费模块调取本学院纵向和横向科研项目的支出信息一览表(具体流程见附件),全面了解学院科研项目的支出情况,消除财务公开的监管盲点。
各二级单位和科研人员应高度重视科研经费的规范使用,完善科研项目的财务公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科研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附件:二级单位科研项目支出明细导出操作流程
科学技术处
2024年11月6日